更多资讯请看小编朋友圈 今早,不少听众纷纷向我们报料称,公益路南向车道(松园路-宝华路段)发现有施工,过往车辆只能借道非机动车道。 随后,小编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由于该路段昨夜有水管出现爆裂,目前正进行抢修。 截至小编发稿 该段路仍处于围蔽状态 请注意绕行 公益路骏威广场对开路段,车辆只能从旁边的非机动车道通行。 小编提醒广大车主,即将进入下班高峰期,请注意绕道行驶。更多最新路况提示,敬请锁定FM.5花都电台。 来源:花都电台 慎停!这条路平均每天开罚4宗违法乱停放!5月9日开始,花城街紫薇路两边的道路缘石上施划了黄色实线。 这种黄色实线是禁止停车交通标线,这也意味着紫薇路米路段禁止停车。 小编从交警部门获悉,7天时间就开具了违法乱停放的处罚单共96宗。 7天96宗,平均每天4宗。 交警部门提醒 在黄色实线区域内路边不管是临时停车还是长时间停放都不可以。车主在出行的时候要注意交通标志和表现的设置,比如在路段上会设置禁停的标志,还有在路侧也会设划禁停黄标线,当车主朋友在路段上或者在行驶上发现有这些禁停标志或者标线,就表明这些路段是禁止车辆停放的。就要自觉地不要停放在这个路段,还有自觉地要按照规则进行有序通行。 区交警大队内勤中队长黄振全 我们是通过人工现场处罚,还有隐形战车,沿路执法,多方面的措施进行执法,也希望市民知晓还有自觉地遵守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 广大车主一定要记住紫薇路段已经实行禁停,切记不要在黄色实线区域内停车,免得荷包缩水又被扣分! 记者:谢继文、陈琳 这里封不封?你们来决定最近一段时间,经常有听众在我台 迎宾大道和桂花路的路口夹在迎宾凤凰北和迎宾曙光这两个路口之间,周边住宅小区林立。 (迎宾桂花交界) 在早期,桂花路并不是主干道,所以,在迎宾大道和桂花路交界处保留了一段缺口让市民通行。 (迎宾桂花交界) 但是随着我区车辆的增多及周边配套的改变,这个路口的车流量越来越大,人流、车流交杂,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因为距离东西迎宾曙光、迎宾凤凰北路口较近,设置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条件。 存在同样情况的还有曙光路和兰花路交界处。 (曙光兰花交界) 同样是小区出入车辆较多,早期为了安全,在路面缺口处设置了水马,但是周边居民求方便,把水马移开了。 (曙光兰花交界) 行人、各色车辆汇集,存在安全隐患。 有市民认为,封闭这个路面缺口可能会安全一点。 不过,也有住在附近的市民表示,封闭后会对自己的出行造成不便。 来源:花都电台 民心民生 举报违法排水,最高可获万大奖!近日,《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示,规定了5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 “只要被认定为有效线索,每次举报最低奖励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的,举报人最高可获得万元奖励。” 根据《办法》规定,广州市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水办”)负责受理违法排水行为的监督举报。规定了5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包括: 1向河道、市政管网倾倒垃圾、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未依法办理排水或排污许可证,擅自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3擅自停止运行、拆除、闲置、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水污染设施的;4在畜禽禁养区内非法养殖的;5其它对市政管网、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造成污染的。广州市治水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5类行为是河道河涌黑臭的主要源头,且行为呈多发性、隐蔽性、流动性和夜间作业等特点,光靠政府部门难完全发现,因此要发动市民举报,开展全民治水活动,才能有效发现违法排水行为。市民进行举报具体能获得哪些奖励呢?《办法》规定,提供违法排水行为线索,经认定为有效线索举报的,每次举报奖励元。经审查,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广州市治水办在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放奖金。 此外,符合以下情形的,除上述奖励外,给予举报人如下相应奖励,奖励总额以万元为限。 (一)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举报人0万元; (二)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的10%奖励;被举报人未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但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类,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类行政决定的,奖励举报人00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受到前述以外的其它种类行政处罚的,奖励举报人元。 广州市治水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发动最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违法排水行为,特设立元的基础奖励,只要认定为有效举报,即给予举报人奖励,然后根据核查结果对举报人分情况进一步加奖。 发放奖励时只需举报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直接签名就可以领取奖金。 市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举报呢?市民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 今日,花都人的朋友圈疯传一则小孩出车祸急寻家属的消息。 该消息称,受伤小孩正在医院接受治疗,配图中的小孩神情可怜。 小编随即从多渠道对事件进行求证,最后咨询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得出确认,该消息为谣言!谣言!谣言!切勿继续转发! ▲谣言内容 小编提醒市民 网络信息一定要仔细分辨 切勿盲目轻信、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温馨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到自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