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帮助协作地区贫困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早日脱贫奔康。根据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湖州市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就业脱贫工作的通知》(湖人社发〔〕99号)精神,对劳务协作地区建档立卡人员到湖州市就业创业给予空前的政策支持。 01 一次性交通补贴 建档立卡人员到湖州市企业就业,给予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贴。 02 就业补贴 建档立卡人员到湖州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元/月的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03 探亲补贴 建档立卡人员到湖州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元/年的探亲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04 一次性输出补贴 对成功输出建档立卡人员到湖州市就业的,按元/人的标准给予建档立卡人员所在村集体经济一次性输出补贴。 05 培训鉴定补贴 建档立卡人员在当地或到湖州市参加就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湖实现就业的,给予每人元的培训鉴定补贴。 06 租房补贴 到湖州市就业或创业的建档立卡人员自行租房的,给予元/人·月的租房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07 扶持自主创业 到湖州市创新创业的,按规定优先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租金补贴等各类创业优惠政策,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导师帮扶等全程服务。 以下是《通知》原文 -END- 编审 安桂英 来源 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赞赏 长按治疗白癜风的药品中科医院用爱心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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