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扶贫惠民政策一本通 1 一、教育扶贫政策(青川县教育局) (一)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向学生就读学校申请) 1.对象:全县建档立卡、孤、残、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当前学前保教费是按普惠性幼儿园在园人数20%的比例减免。在普惠性(我县目前的幼儿园均为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当地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其收费标准高于免除部分的,由学生家庭承担。 2.标准:元/生/年(分学期发放)。 3.流程: (1)申请。幼儿家长按学校制定的方案,申请填写《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或者《青川县学生资助申请表》,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就读期间只填一次,新增或异动需要再次提交。 (2)评审。班内初评,学校审核。 (3)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放。各园在收到拨付的补助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发放工作。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开学时据实直接免收保教费,不得先收后补。 (二)义务教育“三免一补营养餐” 1.三免(免收) (1)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 标准为小学元/生/年,初中元/生/年,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学生元/生/年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2).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 (3).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标准为小学30元/生/年,初中40元/生/年。 2.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向就读学校申请) (1).对象:中小学校在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寄宿生的70%补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全覆盖。 (2).标准:小学元/生/年,初中元/生/年(分学期发放)。 (3).流程: 申请。学生或家长按学校制定的方案,填写《青川县学生资助申请表》。 评审。班内初评,学校审核。 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发放。各校在收到拨付的补助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4)营养餐(用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膳食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4元/人/天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一年在校时间按天计算,元/人/年。 (三)普通高中“一免一补” 1.免学费(向就读学校申请) (1).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覆盖率为在籍在校学生的30%。 (2).标准:省级示范高中元/生/期,市级示范高中元/生/期,县内高中据实免除。 (3).流程: 申请。学生或家长按学校制定的方案,填写《青川县学生资助申请表》。 评审。班内初评,学校审核。 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发放。各校在收到拨付的补助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发放工作。建档立卡学生、孤儿、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开学时直接免收学费,不得先收后补,免除后的学费由财政等额补助。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向就读学校申请) (1)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率为在籍在校学生的28%。 (2)标准:0元/生/年(分学期发放)。 (3).流程: 申请。学生或家长按学校制定的方案,填写《青川县学生资助申请表》。 评审。班内初评,学校审核。 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发放。各校在收到拨付的补助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四)中职“一免一助一补” 1、免学费(向就读学校申请) 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标准:0元/生/年。流程:开学时直接免收学费,免除后的学费由财政等额补助。 2、中职国家助学金(向就读学校申请) 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或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县城)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学生按20%)给予生活补助,青川天坤职业技术学校在籍就读的一、二年级全部享受。标准:0元/生/年(分学期发放)。流程:(1)申请。学生或家长按学校制定的方案,填写《青川县学生资助申请表》。(2)评审。班内初评,学校审核。(3)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4)发放。各校在收到拨付的补助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3.高三生活补助(向就读学校申请) 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的高三学生给予生活补助,青川天坤职业技术学校在籍就读的三年级全部享受。标准:元/生/年(分学期发放)。流程:(1)申请。学生或家长按学校制定的方案,填写《青川县学生资助申请表》。(2)评审。班内初评,学校审核。(3)公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4)发放。各校在收到拨付的补助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网上申请)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对象:从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含技工)学生。标准:元/生/期的生活补助(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流程:(1)在线申请(每年春季学期于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网,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在线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就读学校信息、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按要求上传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及学籍证明扫描件。学生填报的信息必须与上传扫描件上的相关信息一致,提交后不可更改,可随时登录查询进度。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后每学期申请仅需提交当期在校的学籍证明材料(转学生还需变更就读学校信息)。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期资助。(2)审核公示(分别在每年4月30日、11月25日前完成)。每学期在线申请截止后,县教育局汇总学生申请名单,会同县区扶贫和移民局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3)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对象: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标准:按照元/生/学年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0元、生活补助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流程:(1)学生在线申请(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就读学校信息、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按要求上传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须加盖注册印章)、中央部属高校或跨省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扫描件。学生填报的信息必须与上传扫描件上的相关信息一致,提交后不可更改,可随时登录查询进度。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后每学年申请仅需提交当学年在校的学籍证明材料(转学生还需变更就读学校信息)。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年资助。(2)高校审核(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有关省内地方属高校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进行审核提交。在省内中央部属高校、省外高校就读的学生在线申请后,直接进入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3)审核公示(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区教育局汇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后,会同区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4)资金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和发放,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3.雨露计划 对象:扶持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精准扶贫最新一轮认定的贫困户,户籍牵制学校的中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②子女在校接受中高职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普通高职。标准:每位学生家庭每年补助1元,生源地发放,直补到户,分期支付。每学年分春秋学期两期申请、审核,每学期各发放元,直到学生毕业。流程:(1)贫困农户申请。贫困户填写《“雨露计划”学生申请表》。(2)村级确认。(3)乡镇初审。(4)县级审核。县教育局会同扶贫移民局审核确定补助对象。(5)社会公示。(6)直补到户。对完成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按学期采用“一卡(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六)青川县教育资助扶贫政策 1.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县教育局扶贫办申请) 对象:户籍在本县区域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子女,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含免学杂费、助学金、生活补助、扶贫资助、助学贷款等)基础上,仍存在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可申请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标准:救助标准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0元之间,具体救助标准由县(区)综合考虑基金支付能力、贫困家庭困难程度、就学负担情况等相关因素确定。对确需超过救助标准上限的,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救助。流程:申领程序遵循“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教育部门审定→村上公示→拨付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1)申请。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填写基金申请表,并提交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2)初审。学生(或监护人)将申请表和身份证、户口簿交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初审,重点核实学生的家庭实际困难情况。(3)复审。村(居)委会初审后,将申请表交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汇总上报县教育部门。(4)审定。县级教育部门应核实学生就读信息是否真实,并根据基金支付能力和救助申请情况审定。(5)公示。村委会将救助情况在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就读学校、救助金额等信息。(6)发放。县教育局或管理机构将救助资金拨付到贫困学生家庭的一卡(折)通账户里。对于确不具备直接“打卡”发放条件的地方允许通过现金方式发放。采取现金发放方式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范。 2、青川县地方政府救助(大学生向户籍所在乡镇申请,非大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 对象:青川户籍在本县就读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含县外)阶段的在校贫困学生(单亲、孤儿、残疾、重大疾病、失管等学生)。标准:学前教育幼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元/人/年,普通高中学生0元/人/年,中职学生0元/人/年,大学本科新生元/人,大学专科新生元/人,在读大学生0元/人/年。 流程:(1)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阶段的学生申请程序: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学校复审—主管部门审定—学校公示——拨付发放。 ①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带上相关佐证材料(孤儿证、单亲证明、残疾证、住院费用清单、服刑证明、建卡户证明、事实单亲或者孤儿由乡镇核实并出具证明等)、村社(居委会)盖章的申请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学校领取《青川县贫困学前教育幼儿、中小学生政府救助申请表》。②乡镇初审。学生本人或家长带上《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政府进行资料审查并签字盖章。③学校复审。学生本人或家长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学校进行复审。④主管部门审定。学校统一将学生的申报资料分类汇总,上报县惠民帮扶救助中心教育救助窗口,县惠民帮扶救助中心会同县教育局联合审定。⑤公示发放。学校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拨款发放。 (2)大学生救助办理程序:本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惠民帮扶救助中心和县教育局联合审定—公示发放。 ①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带上相关佐证材料(孤儿证、单亲证明、残疾证、住院费用清单、服刑证明、建卡户证明等)、村社(居委会)盖章的申请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身份证到乡镇领取《青川县贫困大学生政府救助申请表》。 ②乡镇初审。学生本人或家长带上《大学生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政府进行资料审查并签字盖章。 ③主管部门审定。学生本人或家长将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县惠民帮扶救助中心教育救助窗口,县惠民帮扶救助中心会同县教育局联合审定进行复审。 ④公示发放。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款发放。 3、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对象:青川籍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额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元,不超过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0元。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期限:贷款合同时间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贴息:借款人在校期间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实行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借款人承担。流程:(1)申请: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北京哪个医院医白癜风白癜风传染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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