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工作进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重点扶持年拟脱贫退出的32个贫困村、贫困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继续扶持年底前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先期启动扶持年拟脱贫退出的17个贫困村贫困人口。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划和资金投向等要求,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工作坚持以精准识别为基础,以转移就业为重点,以就业技能培训为导向,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助力,以公益性岗位兜底为保障,推动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每个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达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组织开展就业扶贫培训人(其中:品牌培训人,创业培训人、技能培训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建立就业扶贫基地5个,召开扶贫专场招聘会7场次,落实各项就业扶贫政策资金.万元。 三、重点工作 年,全县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将按照“开展一项调查、实施两项计划、夯实四大行动”的工作思路,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开展一项调查 开展贫困劳动者就业现状和需求调查。根据“一库六名单”要求,按照“个人登记,村(社区)成册,乡(镇)建账,县汇总”的原则,采取村(社区)入户调查、乡(镇)核对录入、县抽查汇总的方式,开展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创业现状及需求专项调查,全面摸清贫困家庭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贫困家庭劳动者的就业创业需求,做到“基本信息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向清、能力需求清、创业意愿清”。(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实施两个计划 实施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计划。依据调查掌握的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现状和需求情况,针对不同情况的贫困家庭劳动者,制定精准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兜底安置等“一人一策”的具体帮扶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帮扶,明确帮扶责任人,建立人头帮扶台账。实施分类施策帮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帮扶情况,适时调整帮扶措施,突出帮扶实效,做到“精准帮扶、不漏一人、不落一户”。 实施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计划。根据“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创建一村、整村脱贫”的创建目标,按照“六有四覆盖”的创建标准,通过打造服务平台、提升就业能力、发展支柱产业、畅通转移渠道、扶持创新创业、全面落实政策“六项措施”,8月初启动全县就业扶贫示范村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夯实四大行动 夯实就业促进脱贫行动。加强与县外劳务协作,大力构建政府间贫困劳动者就业对接和相互支持的就业格局,加大贫困劳动力组织化转移输出力度。围绕“5+2”新型工业、“6+1”特色农业、商贸物流和生态康养旅游业等优势产业发展,着力引导贫困劳动者进入特色产业就业。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用好用活政策,建好就业扶贫基地(车间、街区),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拿出更多岗位帮助贫困劳动者就业。年内建立5个以上就业扶贫基地(车间、街区),定期组织贫困劳动者与就业岗位对接。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就业岗位,扎实开展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送岗位等活动,年内至少开7次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每季度组织1次送岗位下乡活动。积极开发面向贫困群众的公益性岗位,计划脱贫贫困村每村开发不少于2-5个,多种途径实现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至少有1人就业。 夯实技能培训脱贫行动。针对贫困家庭劳动者文化水平和培训意愿,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布局、市场需求、新农村建设等需要,组织人参加劳务品牌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做到培训对象、内容、方式和就业岗位对接“四精准”,实现市场有需求、培训有订单、贫困家庭劳动者有技能。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贫困劳动者电工、家政服务、焊工、汽车维修、工程机械操作及特色产业等“扶贫专班”培训,实施包吃、包住、包学会、包就业“四包”培训,切实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将人社、农业、林业、扶贫、科技等行业部门的涉农培训项目有效整合,培训资金打捆使用。实施意愿调查、机构认定、计划下达、培训监管、资金管理“五统一”,有序开展精准化、精细化和个性化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实现每个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参加培训。 夯实创业带动就业行动。建立在外成功创业人士的基本信息库,围绕本地产业发展布局,策划、包装、编印返乡创业项目,通过座谈联谊会、投资推介会等活动,灵通信息、有效对接。鼓励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创业主体到贫困村创业。着力推动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贫困村,围绕乡村旅游、优势特色产业、生态康养,把创业积极要素和优势力量集聚到贫困村,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贫困家庭利用土地、山林等资源参与众筹众创,实现共同发展。重点扶持5个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贫困村,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夯实劳动维权脱贫行动。建立贫困劳动者外出务工清单,依托政府驻外办事机构、驻外法律援助站和农民工工作站,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及时掌握贫困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解决个性化需求,促进稳定就业。统筹公安、住建、工商等部门力量,适时跟踪掌握县内贫困劳动力上岗、报酬支付、稳定增收等情况,建立报酬维权制度,优先维护好贫困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利用就业技能培训,加大岗前维权辅导、发放维权明白卡、定期开展上门服务,强化贫困劳动者知晓权利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援助等方面内容,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做到贫困劳动者工资无拖欠,更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公安局、县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四、进度安排 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安排资金.万元,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贫政策的落实。 一季度开展年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现状和需求调查,动态完善“一库六名单”,组织开展以“春风行动”为主题的就业服务活动,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劳务品牌培训人,拨付培训、就业政策落实及公共就业服务资金36.8万元; 二季度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劳务品牌培训人,拨付培训、就业政策落实及公共就业服务资金.1万元; 三季度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等就业服务活动、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劳务品牌培训人,拨付培训、就业政策落实及公共就业服务资金.9万元; 四季度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服务活动、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劳务品牌培训24人,拨付培训、就业政策落实及公共就业服务资金21.27万元。 五、资金筹措 年,全县计划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资金.万元,用于就业扶贫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等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和指挥调度机制,构建领导有力、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高效运转、强力推进的脱贫攻坚作战格局,协同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资金投入,重点加强对贫困村、就业扶贫示范村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与金融部门协调,放宽金融扶持政策条件,优先支持以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返乡创业、就业扶贫基地等项目。 (三)强化目标考核。对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实行不定期暗访,季度考核通报,确保政令通畅,任务落实。 青川县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为贯彻执行《中共广元市委关于集中力量决战决胜扶贫攻坚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决定》,根据青川县委、县人民政府“年扶贫攻坚”重大安排部署,确保年全县32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巩固提升年已脱贫退出的17个贫困村,开展生态保护建设、推进生态资源利用、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开展防灾减灾,切实打牢贫困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增加群众收入,推动完成生态建设扶贫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生态扶贫工作力度,加速水土流失等重大生态问题进一步得到治理,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加快国土绿化美化,确保贫困群众从生态建设中获得的收益大幅度提高,圆满完成年度生态建设扶贫目标任务。 (一)生态建设方面。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0.5万亩、经果林品种改良1.5万亩(其中核桃0.8万亩、油橄榄0.7万亩)、森林抚育3.0万亩、更替改造1.5万亩,造林2.5万亩。 (二)生态保护方面。落实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个(其中贫困村79个贫困户人),实现贫困村全覆盖,名生态护林员人均年获得收入达到3元以上,今年在计划新增生态护林员人;全县管护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万亩,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万元,其中贫困村面积.5亩,建卡贫困户人;兑现户农户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万元,贫困户均获得收入元;兑现户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万元,贫困户户均获得收入元。 (三)生态资源利用方面。坚持在有效保护前提下加强生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结合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林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发挥绿水青山经济效益,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产值达到2亿元。 (四)人居环境改善方面。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建垃圾处理屋个、公厕平方米、污水处理17处、购置垃圾桶个,环境整治户,地质灾害治理3处、到年底,贫困村集中式饮用 (五)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方面。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80%,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生态建设(牵头单位:县林业园林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气象局)。年,实施新一退耕还林0.5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6万亩,造林2.5万亩,森林管护万亩(国有林87万亩、公益林万亩、集体林万亩)。同时,抓住国家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的机遇,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或其他方式的生态保护人员。 (二)生态资源利用(牵头单位:县林业园林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旅游发展局)。依托森林资源开展生态旅游,鼓励贫困农户积极培育林下药材、林业生态养殖业,大力发展立体林业和循环经济。发展林下经济3万亩,新发展食用菌万袋。发展森林旅游人家20户,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0元。 (三)人居环境改善(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住房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年,在乡镇、村、居民点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使贫困村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60%。 (四)防灾减灾避灾(牵头单位:县林业园林局,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扶贫移民局)。年,森林火灾损失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1‰和3‰以内。完成地质灾害治理3处。 三、资金筹措 年,生态建设扶贫预计投资.13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预计投资万元,退耕还茶工程专项预计投资万元,巩固退耕还林农户补助资金万元,造林预计投资.81万元,人居环境治理工程预计投资.11万元,地质灾害治理.21万元,信贷资金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万元。 四、进度安排 (一)退耕还林工程。一季度管护森林面积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9.6万亩;二季度管护森林面积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9.6万亩,完善奖补兑现资料,审批手续,编制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三季度管护森林面积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9.6万亩,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开展到户兑现,开展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道地规划及招投标工作;四季度管护森林面积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9.6万亩,全面兑现到农户,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 (二)生态保护工程。一季度实施核桃、油橄榄品改1万亩,更替改造0.5万亩,抚育管护0.5万亩,新栽核桃、果树1万亩,林下经济1万亩,木质食用菌万棒,培育森林人家5户,培育森林旅游商品经营户10家,完成下达生态护林员指标及任务;二新栽绿化树30万株,抚育管护1万亩,发展木质食用菌万袋,林下经济1万亩,森林人家8家,培育森林旅游商品经营户20家;三季度新栽核桃、油橄榄、果树1.5万亩,核桃、油橄榄品改0.5万亩,更替改造1万亩,抚育管护1万亩,林下经济1万亩,森林人家7家,培育森林旅游商品经营户20家;四季度森林管护0.5万亩,培育旅游村5个,完善、制定年规划。 (三)人居环境治理。一季度开展项目的编制和申报前期工作;二季度按照方案实施到村到户;三季度完成村环境治理、户环境整治工作;四季度完成验收及兑现投资。 (四)防灾、减灾、避灾。一季度做好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部署、方案并抓好落实;开展地质灾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二季度按照方案开展治理,做好地质灾害、洪灾的防范部署;三季度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四季度做项目验收及项目资金兑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生态建设扶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健全推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实施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加强指导监督。 (三)加强质量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各项目按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督促严格执行省、市有关项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推进项目管理。 (四)强化督查指导。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增添工作举措,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青川县集体经济发展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农业产业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等26个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为了大力发展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持续发展和共享发展能力,巩固脱贫成果,特制定青川县集体经济扶贫年工作计划。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年底62个贫困村、户17.12万贫困人口。重点扶持年拟脱贫退出的32个贫困村、户贫困人口;巩固提升—年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先期启动扶持—年拟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 二、目标任务 年拟退出的3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健全的监管机制,村集体经济平均人均收入达到30元以上。年已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1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村村搞好规划(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科技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旅游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竹园经济开发区) 制定到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进度、发展原则、发展路径、支持措施,并将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年度和乡镇、村,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乡镇以村为单位制定较为详实的年度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发展主体、发展目标、发展产品(产业、项目)、资金来源、制度建设等。年度工作计划或规划要在3月初完成,做到早规划、早实施、早完成。 (二)层层开展培训(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委党校,各乡镇人民政府、竹园经济开发区) 抓好发展集体经济人才配备和能力建设。采取专项培训、联合培训、以会代训、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一级培训一级,主要对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村两委干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相关经营主体进行培训。培训次数不得低于3次。 (三)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竹园经济开发区)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股权量化,理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体制,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护机制,现村(社)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监管和运营,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并用于为全体村民服务。力争年底前完成全部村(社)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并明确资产属性,每个乡镇今年至少有1个村要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加快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赋予村集体市场主体地位。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域的差别和集体经济基础的差异,推行“一司两社”(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3类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上半年79个贫困村完成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年底前力争所有村完成清产核资,并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工商部门出具担保责任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现阶段经济合作社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县农业局登记注册,并由县农业部门发放组织登记证书,经济合作社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四)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科技信息化局、县旅游发展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林业园林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竹园经济开发区) 主导产业型。利用产业发展基金和其他产业扶贫项目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养殖专业合作社,建养殖场、农业示范园,通过与产业龙头企业合作,通过代养代种发展村集体经济。 为农服务型。与农业龙头企业、连锁超市、供销社等合作,为农户提供农产品初加工和销售服务;组建生产性服务组织,为农户或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资供应、农机农技、劳务用工、供水供电、环境治理等服务;通过领办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农村电子商务等,提高生活、照护、商贸等服务和金融、保险、广电、通信等带来服务。 乡村旅游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康养产业。村领办旅游合作社、康养合作社,统一规划开发旅游景点,统一建设道路、停车场、接待中心、厕所等旅游公用设施,统一建设医疗服务中心和康复活动中心,统一服务标准、培训、收费标准,统一接受和分配客人,统一结算和分配收入。 资产盘活型。盘活村集体各类资产,用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招租、招商入股和完善合同实现集体资产收益最大化。招商引资型。利用本村矿产资源、光能资源、风能资源、水能资源、水面资源,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业主合作开发。利用扶贫资金与行业骨干企业合作,通过特色产业的统一规划、聚集和统一营销,牵头发展特色小镇或新农村综合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五)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监管(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竹园经济开发区) 农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平调和破坏。无论是否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要尽快建立健全资产与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县、乡镇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与指导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完善组账村管制度。充分发挥已建成“三资”监管平台作用,逐步实现所有村集体“三资”公开、透明、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财务收入预算、开支审批、现金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健全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严格控制村级债务。坚持量力而行,风险可控,防止盲目投入。 四、进度安排 1月,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分解; 2月,完成重点工作部署; 3月,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责任人培训、合同签订,完成投资万元; 4月,集体经济经营全面启动,完成投资万元; 5月,集体经济经营步入正轨,完成投入万元; 6月,11个村达到人均集体经济收入6元; 7月,15个村达到人均集体经济收入6元; 8月,18个村达到人均集体经济收入6元; 9月,23个村达到人均集体经济收入6元; 10月,25个村达到人均集体经济收入6元; 11月,开展发展集体经济工作验收,10个村人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元; 12月,部署年集体经济工作,年32个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按县区平均达到人均30元以上,年退出17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比年增长10%以上。 五、资金筹措 发展村集体经济年度全县32个贫困村每个村25万元,共计投入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层层加强领导。县、乡(镇)加强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县、乡(镇)党委组建工作指导组,连片指导。各级脱贫攻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分指挥部加大工作运行力度。明确各成员单位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职责,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纳入目标考核,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第一书记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主要责任。 (二)加大扶持力度。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政府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承接载体,作为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带动龙头。强化财政支持。推进财政补助改股份、改基金、改购买服务,探索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村集体,探索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转交村集体持有、管护和作为村集体股权的政策措施,在贫困村探索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股份。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赎购举家进城农户的“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壮大集体经济。强化金融支持。推进财政补助改担保、改贴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信用,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征信单位,纳入授信评级范围,设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信贷资金,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抵押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村级扶贫资金互助社,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立资金互助社。强化土地政策支持。支持村集体参与土地整理、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工程建设,新增耕地由村集体管理和使用。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所获得的挂钩周转指标可用于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用地,流转所获得的收益注重用于扶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强化人才、技术、项目、信息等支持。 (三)坚持党建引领。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农村党建的平台和抓手,切实把党对农村经济工作的领导具体化,坚持农村基础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抓好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党组织跟进设置、人才培养集聚、力量动员、制度设计等工作,把好发展方向关、利益分配管控关、生产经营监督关,把发展集体经济纳入县、乡镇党委抓党建述职内容,对发展村集体经济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农村基础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集体经济收入排名靠后的村党组织,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治,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组织调整。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分析总结经验,认真推广成功经验。通过新闻媒体、工作通报、信息等方式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加强与省委、市委农工委、省、市农业厅、省、市财政厅、省、市扶贫移民局汇报沟通,争取更大支持。 青川县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扶贫攻坚基本目标“两不愁、三保障”和四川省委的“四个好”基本要求,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具体工作,积极推进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经县安居扶贫指挥部小组研究制定年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计划。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全县36个乡镇年底62个贫困村名贫困人口。重点扶持年拟脱贫退出的32个贫困村名贫困人口。巩固提升年底以前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启动扶持-年拟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 二、目标任务 全年计划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旧房改造户,其中:乔庄镇15户、黄坪乡4户、孔溪乡58户、瓦砾乡52户、茶坝乡65户、青溪镇14户、蒿溪回族乡11户、凉水镇56户、大院乡16户、关庄镇46户、苏河乡78户、石坝乡72户、红光乡18户、白家乡35户、马鹿镇37户、七佛乡16户、板桥乡12户、观音店乡46户、沙州镇53户、营盘乡22户、姚渡镇25户、三锅镇12户、前进50乡、马公乡20户、房石镇25户、桥楼乡10户、金子山乡2户。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目标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住房局,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将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贯穿于总规修编全过程。以建设生态康养旅游城市为载体,着力推动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城镇、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的规划编制。坚持“多规合一”,充分发挥规划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规划助力脱贫,围绕脱贫践行规划。 (二)强力推动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住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系统资料,督促各乡镇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调查核实年各乡镇、村社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旧房改造对象和数量,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和同级各部门协作配合,积极争取任务指标,重点向脱贫村分配倾斜,精准锁定危旧房改造住户。二是进一步规范实施程序,必须做到D级危房改造新建房有正规建房图集,C级危房改造户有改造实施方案,确保每户必须严格按照图集和方案进行施工。三是将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月,落实每月开工户数,累计竣工户数,做到有序推进。四是结合县委县政府“六化”行动要求,提升完善房屋建设户型布局和民居整体风貌,把农村危房和旧房改造建设与“四好”新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实施。 (三)健全体系强化质量(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住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结合《广元市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全面系统的建立我县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一是规范质量安全管理程序,完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合规达标。二是强化农房建设关键环节、核心部位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注重痕迹记录,严格把关建材质量,确保农户建房所用材料合格达标。三是抓早抓实村建管理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加强对乡镇村建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业务知识,增强综合管理能力。统筹职业培训资金,大力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并按要求颁发培训合格证书,4月完成年度培训任务人次。确保每个年度脱贫村累计有2名培训合格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对于人员、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可以由乡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购买工程监理服务,如没有条件乡镇必须委派专人对农房建设安全质量标准等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危旧房改造质量。 (四)规划程序严格标准(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住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是规范验收程序,乡镇组织,农户、施工方、乡镇村建管理人员、村社监督管理人员四方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合格签字认可,确保验收程序合规,责任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验收内容,严格验收标准,结合省厅关于减贫户质量安全考核检查要求,查漏补缺。三是结合年行业检查验收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资料目录,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旧房改造户档案资料制作归档。 四、进度安排 1-4月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基础数据摸底核实工作,5月中旬逐步开工建设; 5月底累计完成户,资金累计支出万元; 6月底累计完成户,资金累计支出.8万元; 7月底累计完成户,资金累计支出.8万元,启动年任务摸底调查工作; 8月底累计完成户,资金累计支出.6万元; 9月底累计完成户,资金累计支出.4万元; 10月底累计完成户,资金累计支出7.2万元; 11月底全面完成户,资金累计支出万元; 11-12月底资金累计支出万元,完成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旧房改造考核验收工作。 五、资金筹措 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向上级争取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中央补助万元,省级补助41.4万元),农户自筹资金.6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总体工作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由县住建局负责牵头推进,并与相关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形成共同推进合力。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规范有序推进。一是危旧房改造对象要精准识别和锁定,紧紧围绕除易地搬迁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危旧房改造、新村建设中来,不得落下一户。二是规划先行,科学规划,危旧房改造计划要与新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传统村落打造,产业发展协调一致,各部门在政策落地、对象锁定充分会商、深度融合。三是明确工期,危旧房改造工作项目化,项目时间化,时间节点化。力争5月底全面开工,7月份主体完工,8月底开始验收,确保年度目标任10月份全面完成。四是立足危旧房改造安全入住,强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功能分区、户型合理、环境优美。五是加快资金拨付,一方面是提高首期资金拨付比例,另一方面是启动一户,拨付一户,完工一户,验收一户,充分调动农户的改造积极性。六是切实保障建材供给,各县区统筹协调危房改造建材供应保障工作,加强对城乡建材市场的监管,充分建立供需平台、安居工程特供体系,多渠道组织建材货源,制定建材价格监管措施,积极与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切实防止不合格、劣质或高价建材进入农房建设市场。 (三)完善服务机制。实行分片联系责任制,加大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服务指导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确保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按进度推进。 (四)强化宣传引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门联席会和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提高从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执行力。认真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的经验总结推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危旧房改造氛围,凝聚各方力量,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任务。 (五)加强督查督办。按照安居扶贫推进和督导机制,加强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督查督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深入了解工作情况,确保能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到乡镇并做到及时整改销号。要进一步督促各乡镇求真务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对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 青川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年工作计划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将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化行动”为引领,与“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相结合,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化四好”易地扶贫搬迁模式。咬定目标、适度超前,集聚政策、资金合力,联动推进产业就业、美丽新村、生态旅游、新型城镇化及土地增量富民等项工程,强力支撑脱贫攻坚大局。 一、搬迁任务 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重心和“脱贫摘帽”目标,根据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年度搬迁规模,结合全县有关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在全县对34个乡镇个村中的户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搬迁。 二、重点工作 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拟对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其中:集中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人;依托小城镇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人;行政村内就近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9人;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人。分散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通过插花安置等方式,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通过依托投亲靠友、当地政府回购空置房屋等方式,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计划建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25平方米,建设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 三、进度安排 在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实现搬迁户住房建设全面开工;7月底前完成住房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规模较大的集中安置点和少数受自然条件制约的高寒地区,各环节建设进度可适当延后1—2月。同时要合理安排工期,注意避开雨季、汛期等不利于施工的时节,并将搬迁户的汛期过渡安置工作纳入各地应急预案。 四、资金筹措 年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投资11.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1.万元,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项目资本金.5万元,省级投融资主体向开发银行申请长期低息贷款.5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自筹.万元。 用活用好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优惠贷款,大力推进同步搬迁,实现新增资金投放不少于1.5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有关部门要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乡(镇)”制度。乡镇是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要确保措施有力、政策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乡镇要科学规划安置区(点),落实好安置用地,加快建设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严把工程质量;做好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帮助安置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创业就业,确保安置区稳定。 (三)严格资金管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要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发改、扶贫、财政、人民银行、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情况纳入扶贫绩效考核范围,采取乡镇自查、县级督查、市级抽查等方式,对搬迁对象确定、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运用、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分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青川县健康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县《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以及《四川省健康扶贫专项年实施方案》和《广元市健康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围绕我县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健康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全县36个乡镇,年底62个贫困村、1.万贫困人口。重点扶持年拟脱贫退出的25个贫困村、0.万贫困人口。继续巩固扶持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先期启动扶持年—年拟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 二、目标任务 深化健康扶贫“七大行动”,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和精准识别的医疗扶持、全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保险、六项补充医保扶持、分级诊疗、控制医疗费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就医社会公示等“八个%”,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全面做好年25个贫困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继续巩固提升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达标建设成果。确保年25个计划退出贫困村均有达标的村卫生站,每个村卫生站均有合格村医。力争年10月底前,计划摘帽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健康扶贫考核指标达到省、市健康扶贫目标要求。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战略要求,完成我县“四川省贫困人口就医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的精准上报。加强贫困人口疾病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严格乡村医疗机构初筛、县级医疗机构复查(核)两级审查,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精准识别的患病人口逐户分类建档,健全医疗救助工作台账,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就医信息精准管理。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做好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开展分类施治行动,实现医疗扶持覆盖率达%。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先诊疗后结算”和在县医保、新农合窗口及乡镇人社中心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和“十免四补助”政策。即“十免四补助”政策,即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健康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0元/人给予补助,对重症大骨节病贫困患者按元/人给予对症治疗补助。年,按照我县精准扶贫人员名单,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等安排,确保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持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我县贫困孕产妇应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危急重症孕产妇确需转诊救治的除外,统筹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等专项经费,实现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超出限价控费标准的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兜底解决。 2.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报销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实施医保扶持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强化基本医保支付主体作用,畅通报销渠道,改进大病保险服务水平,提高保障程度,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强化民政医疗救助减负作用,将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范围。强化“三基金”县域外治疗重大疾病的兜底作用。年,在中央和省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增的补助资金中,根据农村户籍参保人数和一定人均标准落实专项经费,按省扶贫移民局精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配,专项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 3.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责任,规范双向转诊。全面落实医疗费用控制定期通报、约谈制度和医疗机构处方、医嘱、检查单点评制度,落实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合理”、“三严格”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严肃查处过度医疗行为。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控费政策,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门诊患者串换升格住院治疗、压床治疗、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违规行为,产生的所有不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医院接诊贫困患者报告制度,充分告知贫困患者县域内就医所享受到的权利和自身的义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就医。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公示制度,广泛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覆盖率达到%。 4.落实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针对全省贫困人口患病率排名前20类重点疾病和区域内重点病种,分为一次性救助、不可逆转维持治疗、慢性病需持续救助三类,继续开展分类施治行动,力争年内完成对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先心病、结石病等经卫生计生扶贫医疗专家组评估可通过药物或手术一次性治愈疾病的集中救治。 (二)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扶贫移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标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其内每人免费体检一次的目标,年为名计划减贫人口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管理”的健康服务模式,针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对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七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水平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深入推进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原性心脏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和动态更新率。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强化预防接种工作,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接种证制度,开展麻疹风疹二联疫苗查漏补种。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做到年部署、季评估、月分析、日监测。建立传染病发病情况月报告分析制度,做好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年,艾滋病继续保持低流行态势,主要指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内,麻风病、结核病发病率降低;乙肝发病率保持下降趋势;大骨节病防治成效持续巩固。提升食源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完善疾病预测预警和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制度。以县为单位,麻风疫情患病率降至1/10万以下,6-12岁儿童新病人检出率下降至2%以下,犬感染率下降至4%以下。加强卫生监测工作,巩固饮用水卫生监测乡镇全覆盖。 3.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扎实推进健康青川建设,以省级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和健康促进县为载体,年,全县培训20名健康管理员,指导36个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从控制危险因素、疾病筛查、早诊早治、规范化管理入手,采取健康促进、健康管理、疾病干预策略,对本辖区的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和管理。落实慢性病管理服务规范,加强针对性防治知识宣传。对上消化道癌高发地区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早诊率达60%。加强儿童口腔卫生工作,贫困地区项目县小学生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0%。职业病报告率达60%。 4.优化妇幼健康服务。全面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扎实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民生工程。严格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政策。加快新生儿听力筛查和听力障碍诊治服务网络建设。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加强产前筛查机构建设。 5.强化贫困地区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对标“四好村”评比,将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与新型城镇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推进贫困乡村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落实、人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三减三健”行动(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五进、五讲”,即健康宣传教育“进村庄、进学校、进家庭、进夜校、进电视广播”,健康宣传教育包括“讲卫生习惯、讲疾病预防、讲看病就医、讲减免政策、讲自我保健”。广泛开展“五洗”(洗手、洗澡、洗漱牙、洗被褥、洗衣服(物))、“五不做”(鲁莽驾驶、乱扔垃圾、不卫生丧葬、不洁大小便、饮高氟砖茶)、“三适量”(劳动适量合理、饮食适量多样、烟酒适量节制)、“三加热”(食物煮熟、生水烧开、隔夜食品加热)、“三勤做”(打扫卫生、通风祛湿、除“四害”)等行为,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达到健康教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健康教育村级活动开展率达%,力争实现户户有一个健康明白人,村村有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管理员。 (三)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医院医疗卫生扶贫服务能力。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医院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打造临床优势专科,重点支持发展县域内发病率排名前十位和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的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医院对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率达95%。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建设,不断巩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2.加强贫困乡镇卫生院建设。按照“每个乡镇建设一所达标卫生院的要求”,加快目前还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达标成果,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按要求落实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逐步改善生活待遇和住房条件。增加乡镇卫生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 3.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对全县62个贫困村卫生站实施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确保今年计划退出的25个贫困村卫生站%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村卫生站配有1名合格村医。进一步规范建设标准,村卫生室面积不少于50㎡,设置符合医学流程,有独立分区的“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 (四)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服务帮扶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加强卫生工作支援力度。积极医院的联系,强化县级医疗单位与79个贫困村及所涉及36个乡镇医疗机构建立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落实临床、公管理等专业中高级职称人员到帮扶机构中长期驻点开展技术指导、学术讲座、管理咨询等部少于2次。突出重点帮扶、精准帮扶。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科建设,重点为帮扶乡镇、村患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提供精准医疗服务,医院需求,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实现79个贫困村医疗卫生“县帮乡、乡带村”的对口支援帮扶全覆盖。加大对口支援人员到岗督查力度,医院等级评审、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桂钩,与医师定期考核、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挂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确保精准帮扶实效。 2.组织开展巡诊义诊活动。健全巡回医疗长效机制,继续采取以省市指导、县乡村三级联动共建医疗服务团队的“一指导三联动”模式,依托对口支援专家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医院每季度1次、乡镇卫生院每月1次的巡诊服务。主要对贫困村群众进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知识宣讲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巡回义诊活动要覆盖79个贫困村。 3.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通过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按照“无病防病、有病管理”的原则,使居民获得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和转诊预约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五)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1.推进人才增量提质。积极争取省、市支援,组织推进卫生中职免费教育,加快贫困村本土人才的培养。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贫困乡村定向医学生培养引进计划”等人才项目,为贫困乡村持续输送卫生人才。力争年底全县所有基层医疗单位补齐空缺岗位,79个贫困村至少配有1名合格村医。通过培养、引进、招聘、对口支援等多种渠道,促进贫困乡村卫生人才增量提质,全县卫生技术人员总量增长15%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16%以上。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和岗位技能“四大职业素质”显著提升。 2.开展大培训带动大提高。按照分级分类、各级负责的原则,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进修学习等为主要形式,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五年轮训一遍完成率分别达95%、90%、85%。其中,重点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初中级卫技人员职称晋升考前培训、乡村医生培训。对年25个减贫村村医要开展至少两次专业轮训。 3.推进青年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积极推进县级医疗机构青年医师服务基层,下沉到贫困乡村工作,持续提升贫困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取得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到乡镇卫生院服务的,按省上规定可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职称。对涉及住院人数和诊疗量连续下降情况严重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予以免职,并由县卫生计生局安排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 4.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村医人数不足、能力不高问题,积极推进以聘用管理、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管理为基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人员队伍一体化管理。鼓励贫困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空缺内,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鼓励贫困乡镇卫生院具备资格的在编在岗卫技人员,选派到村卫生室服务。建立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绩效考核机制。一体化改革“村医乡聘”数有明显提高。 5.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参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举办的“广元名医”、“优秀护理工作者”、“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和“优秀乡村医生”活动。持续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项基金提取办法,奖励基金向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倾斜。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不断探索建立乡村医生退出、养老等有关政策。 (六)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分级诊疗推进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移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提升基层服务水平。通过对口支援、医疗联合体建设、远程医疗、医疗服务协作区建设、临床诊疗中心建设、医师多点执业、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形式,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优质资源下沉、共享;通过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建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 2.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责任,规范双向转诊,通过加强管理、价格调整等手段,引导患者有序流动。针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差异化收费和医保报销标准,探索分级用药、分级定价、分级支付的工作模式,发挥好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的经济杠杆作用。完善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全面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包,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 3.宣传科学就医理念。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就医宣传年度实施方案,有序组织县级医疗专家对贫困乡镇、村进行科学就医知识宣传和普及。提倡“小病在社区、医院、康复回社区”,定期健康体检,鼓励预约挂号,分时段、按流程就诊,逐步培养基层群众科学就医行为。 (七)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关怀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强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生育秩序整治,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强生育政策宣传和生育行为引导,全面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县委政府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细化考核办法。 2.落实“包村包户”责任制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实行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组织发放计划生育入户宣传品和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每月到所包村了解群众婚、孕、育信息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所包村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及时动员已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不符合政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包村包户”责任制落实率达%。在实行“包村包户”责任制地区,组织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为已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指导育龄妇女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包村包户”干部和“一对一”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要记录工作日志,主管部门定期检查。 3.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统筹组织县乡医疗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力量,通过定点服务、对口帮扶、巡回医疗服务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大力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药具发放及时率和有效率。年,已达到生育政策规定数量上限的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不低于70%。 4.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注重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有人干事。全面落实村级计划生育干部报酬待遇,确保达到村(居)主要干部的80%。 5.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扶持力度。组织实施好计生“三结合”工作。 四、进度安排 3月底前,启动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卫生服务帮扶、卫生人才培植、分级诊疗推进、生育关怀等七大行动。统筹年50%任务,力争9月底开始验收,10月份全面完成任务。 五、资金筹措 全县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共需筹措资金.18万元,其中:省以上补助.万元、市财政投入.万元,县投入.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统筹实施健康扶贫。各部门要充分整合资源,在确定卫生计生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规划时,要努力将项目、资金向年计划25个退出贫困村和0.万计划脱贫人口倾斜,确保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贫困人口顺利脱贫。县卫生计生局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强化推动落实。各部门要明确健康扶贫工作牵头人和责任人,认真对照计划安排和目标任务,认真梳理本部门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创新措施和办法,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特别是在资金投入、人员保障、工作推进上落实责任,精准实施各项工作,确保健康扶贫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考核奖惩。建立完善健康扶贫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考评措施,严格执行月统计分析、季通报约谈、年表扬和处理一批等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严格问责。通过督导检查、暗查暗访、追责问责等方式督促和倒逼贫困地区卫生计生系统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全力做好年健康扶贫工作。 青川县文化惠民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大力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根据《四川省文化惠民扶贫专项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文化惠民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贫对象 全县32个贫困村、户、人。重点扶持年计划脱贫村;巩固提升年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户。 二、年度目标 32个计划退出贫困村的文化室、文化院坝全部达标,全面完成2户电视户户通、20个广播村村响建设。推动贫困村群众进一步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脱贫攻坚成效得到全面反映,经验得到大力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氛围更加浓厚。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加强,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人民群众精神面貌极大改善,文化惠民扶贫集中攻坚得到关键突破。 三、重点工作 (一)32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文化院坝建设(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六有”标准(有阵地、有活动、有经费、有队伍、有机制、有效果),实施32个村级文化活动室、文化院坝建设任务。 (二)实施电视户户通工程(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 解决未通有线电视的贫困户收看电视的困难,完成2户贫困户电视户户通。 (三)实施20个村广播村村响项目(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20个贫困村实施广播村村响项目。 (四)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1.实施文化惠民演出行动,采取送演出、送图书、送书法摄影、送电影、开展科普、法律、廉政教育文艺宣传巡回演出等方式。开展图书更新工作,送电影下乡等文化工作,丰富贫困村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川北薅草锣鼓艺术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2.支持贫困村开展基层文化活动、农家书屋补充更新、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支持文艺院团、农民演出团体等到贫困地区公益性演出(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图书馆、县文物管理所、县文化馆、各乡镇人民政府)。 3.组织全县文艺工作者,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实施脱贫攻坚主题文学艺术创作活动,创作一批宣传脱贫攻坚利好政策、反映脱贫攻坚重大成效、展示脱贫攻坚精神风貌的优秀文学、艺术、影视作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县作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4.以“扶志、扶智、扶德”为主题,组织文艺小分队,深入我县32个贫困村,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每个贫困村不少于1场。鼓励文艺社团到贫困村开展积极健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支持贫困村积极发展民间文艺,每个贫困村年自办文化活动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文明办、县文化馆、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村级文化设施建、管、用三结合的长效机制 1.面向年拟脱贫退出的贫困村和年底前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村,每村配备一名专、兼职文化管理员,确保村文化室有人管,挂联一个县文化业务帮扶干部,确保为贫困村提供文化辅导、咨询和协调服务;至少建立一支业余文艺表演团队,确保贫困村文艺骨干有组织、有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面向年拟脱贫退出的贫困村和年底前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村,建立贫困村文化广播设施管理、开放、运行制度,确保贫困村文化室和广播“村村响”管理规范、运行有序。有条件的村成立“农民文化理事会”,努力形成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群众管理、群众举办、群众参与的格局。确保贫困村文化室建得起、转得动。(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文化馆、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资金筹措 (一)按照省下达的文化惠民扶贫政策专项补助资金,科学规划使用。全县筹措省及以上行业资金.万元; (二)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整合专项资金、合理安排。 五、进度安排 年文化扶贫专项计划主要工作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分月推进: 1-2月完成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3-5月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核、筹备项目建设; 6-9月实施项目建设; 10月查漏补缺,迎接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文化扶贫行业指挥部,实行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把文化扶贫纳入精准扶贫和文化建设考核内容、纳入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并成立文化扶贫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 督查指导小组每两月开展1次督查,到文化惠民扶贫一线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文化惠民脱贫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单位给予全县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加强工作指导 根据市文化惠民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推进工作台账。召开专题会议,举办培训班,提升文化惠民扶贫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建立一月一反馈、两月一督查、三月一研判的工作机制,确保文化扶贫推进有序。 (三)加强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以属地管理为主的文化扶贫工作保障机制,人力、物力、资金、资源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主动对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确保文化惠民扶贫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青川县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产业扶贫专项方案等12个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年脱贫攻坚任务,特制定青川县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计划。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包含建档立卡兜底保障对象)、贫困残疾扶助对象。重点扶持年拟脱贫退出的32个贫困村、人贫困人口中的社会保障扶贫对象。持续扶持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中的社会保障扶贫对象。 二、目标任务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以户为单位,计算家庭总收入后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救助保障功能。从年1月起,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落实国家城乡居保政策,全面纵深推进我县城乡居保工作。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年起,率先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对其收入与国定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组织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重点工作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1.调整保障标准。从年1月起,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元/年提高到元/年。 2.核定补差金额。农村低保对象以户为单位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按差额发放低保补助金,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 3.实施分类施保。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建档立卡中低保兜底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A类);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一般户(C类)。对A类、B类家庭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在补差救助的基础上,分别按不低于保障标准的20%和10%增发分类施保金,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 1、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参保人员全覆盖”转变,强化政策宣传,动员适龄城乡居民主动参保,在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外,努力扩大政策覆盖面,力争扩面征缴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2、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摸底,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一甄别比对,从中筛选出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并细化到36个乡镇,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名贫困人口。 3、特殊人群代缴保险费,确保城乡居保全覆盖。贫困人员中一、二类重度残疾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费用由政府代缴。 4、严格按省、市政策要求,调整基础养老金,并及时兑现发放。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 按照《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广财社〔〕5号)和《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广市民〔〕29号)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发放对象为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青川户籍残疾人中未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按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发放,具体发放人数以实际发放人数为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 四、进度安排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是在8月底前,开展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做好农村低保从分档救助到分类差额救助的审核审批;二是在9月底前,根据全市标准调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各乡镇据此核定补差金额;三是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工作,实现“两线合一”。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3月底前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在6月底前开展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保费的办法措施调研;在9月底前,积极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和超龄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在12月底前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完成目标任务。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 1、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残联牵头,民政局、财政局、扶贫移民局配合,年二季度内组织实施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年底前,按照动态管理要求,扶贫移民局完成新增扶贫对象纳入工作。 2、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联牵头,民政局、财政局配合,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 五、资金筹措 为确保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年度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安排资金2.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78万元、县本级安排.万元。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我县安排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0万元、县本级安排万元。 (二)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安排44.6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17.86万元、县本级安排26.79万元。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安排.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万元、县本级安排别93.万元。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安排.8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73.92万元、县安排.88万元。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纳入扶贫专项资金筹资任务。 六、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扶贫年计划实施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项目落实、资金安排、推进实施等工作,确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目标实现。 (一)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残联做好贫困残疾人扶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安排和拨付工作,扶贫移民局做好配合工作。 (二)精准对象,严格政策。准确掌握社会保障脱贫对象,建立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对符合社会保障政策条件的贫困家庭,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做好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青川县社会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广泛开展社会扶贫工作,为脱贫攻坚集聚更大社会力量,特制定社会扶贫专项年工作计划。 一、实施范围 年社会扶贫主要范围是全县涉及的79个贫困村,重点聚焦年计划脱贫的32个贫困村、户人的农村贫困人口。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形成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实现社会各方面力量助推全市打嬴脱贫攻坚战。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定点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 1.争取省、市机关(单位)更大支持。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贫困村主动与对应的省级、市级机关(单位)对接,加强工作衔接,力争取得定点扶贫最佳效果。(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全力推进“六个一”帮扶工作落实见效,进一步均衡配置贫困村帮扶力量,加大部门单位联帮非贫困村、干部职工协帮插花贫困户力度,加强培训指导、日常监管和督查检查。(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工商联) (二)深化东西扶贫协作 落实扶贫协作项目。按照精准脱贫和东西扶贫协作要求,我县拟重点将年浙江省长效帮扶万元项目资金安排用于农业特色产业建设、智力援助、贫困救助、贷款贴息4大类、13个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牵头单位:县扶移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国企社会责任 注重发挥国企优势,突出产业扶贫。扎实推进6家县属国有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支部共建和“一对一、一对N”结对帮扶活动,动员组织国有企业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脱贫行动,加大对帮扶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脱贫捐赠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国资局,责任单位:有关国有企业)。 (四)整合群团和社会组织资源 1.积极组织和倡议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重点围绕捐赠资金、物资,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实施产业扶贫;发挥知识人才优势,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实施科技、劳务扶贫,在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和创业能力等方面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情况台账及报告机制,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进一步完善等级评估指标,将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情况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考量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文联、县作协、县红十字会、县台联、县对外友协) 2.就业援助行动。投入不少于20万元用于贫困农民工培训。(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3.金秋助学行动。筹措15万元资金,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高中、中专(中职)、初中、小学人。(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4.青春助学行动。筹资20万元,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学业和生活救助,使其能顺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团县委) 5.“汇爱家园”留守学生之家志愿服务行动。筹资1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本地社会组织承接,开展留守学生及贫困青少年群体学业辅导、心理咨询、生活陪伴等活动。(牵头单位:团县委) 6.关爱留守学生行动。筹资3万元,关爱留守学生及贫困青少年群体试点项目,在实施地辖区范围内聘请童伴妈妈,实施关爱服务;筹资2万元,依托“城乡少年手拉手”、“青少年素质拓展”、“暖冬行动”等品牌活动,常态化开展“关爱留守学生爱心圆梦计划”项目。(牵头单位:团县委) 7.“创业脱贫助贷”行动。筹资5万元,依托团省委“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多渠道引导、激励、帮助、支持广大贫困青年创业就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青年创业扶持项目。(牵头单位:团县委) 8.巾帼脱贫行动。深化巾帼脱贫攻坚“N+1”广元模式,培育和发展一批巾帼致富带头人,评选一批巾帼脱贫致富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一批贫困妇女发展致富;新建一批巾帼扶贫基地、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和居家灵活就业基地,开展贫困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技能培训4期;建立巾帼家政服务中心,打造“天府妹子”家政服务品牌,培训优秀家政服务员20名;争取妇女小额贴息贷款”、“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等惠民项目,服务广大妇女创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妇联) 9.“关爱”贫困妇女行动。依托留守妇女儿童关爱互助会努力抓好儿童关爱工作,广泛开展维权服务和关爱救助活动。联合鑫钰珠宝行开展“精准扶贫你我同行”爱心义捐活动帮助帮扶村发展产业。(牵头单位:县妇联) 10.“博爱送万家”行动。组织全县红十字会系统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多渠道筹集大米、食用油、棉衣、棉被等救助物资,走访慰问贫困家庭。(牵头单位:县红十字会) (五)深化民营企业联村帮户 “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做好18余家民营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的业务指导、培训提能和督促检查工作,工商联打造一个示范村,大力宣传“万企帮万村”行动企业先进典型,营造我县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直机关工委) (六)动员公民个人爱心扶贫 “扶贫一日行”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动员爱心人士,就地就近深入贫困户开展帮贫体验活动,提高公众扶贫意识。(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打造扶贫公益品牌 1.创新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成立年扶贫日青川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有关工作。根据省、市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要求确定活动主题、口号、内容等;制定、公示活动方案,宣传报道活动进展、资金募集情况,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投资促进局、县民政局、县国资局、县文广新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外事侨务办、县经济商务科技信息化局、县广播电视台等) 2.实施“三支一扶”行动。计划新招募15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县扶贫移民局) 3.开展“百工技师工程”行动。选择一批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全程优质职业技术教育,定向培养各行业技师型人才,为企业定向培养紧缺的中高级技师,为贫困户培养优秀的职业技术人才,促进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4.实施“雨露计划”行动。进一步落实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息收集、整理、归档和录入工作,落实好贫困家庭“两后生”财政补助政策万元(每人每学年1元)。(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全媒体多层次营造氛围 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及时报道县委、县政府和各行业在社会扶贫方面的重要部署、重大活动和具体行动,适时推出对社会扶贫工作中一些关键问题或现象的深度报道,形成持续、良好的社会扶贫宣传舆论氛围;各媒体开设的脱贫攻坚专栏要不断挖掘、总结和推广全县社会扶贫工作典型经验、模式。投放一批道旗、公益广告牌和电子显示屏悬挂、播放社会扶贫标语;利用广元脱贫攻坚白癜风诚信企业北京治疗白癜风最好的专科医院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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