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自办家宴的频率和规模正在逐渐增加和扩大,农村流动厨师也在逐渐增多,食品安全隐患也在逐步增加。为进一步抓好农村自办家宴的安全管理工作,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更好地监管和解决农村家宴食品安全问题,前段时间,县食安办对全县农村家宴的现状作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 作者|梁晓明 编辑排版|中国食安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36个乡镇,个行政村,41个居委会,总人口25万人。共有流动餐饮服务人员(厨师)余人,培训合格率80%,农村集体聚餐施行人以上宴席申报制度。截止目前,全县设立乡镇食安办36个,个行政村达到全县镇级全覆盖,指定镇级食品安全联络员36名、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名。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传统风俗习惯,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现象相当普遍,凡婚丧嫁娶或乔迁、祝寿、孩子升学等都要举办规模大小不一的家庭宴席,每年全县农村集体聚餐次数达上万余次。农村聚餐宴席的规模在不断加大,从几桌到上百桌不等。在家庭自办宴席过程中,因农村家庭经济条件各有不同,每个人文化素质不同,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千差万别,家庭环境有好有差,对自身要求也不一样,在自办宴席过程中认识也不一样。因此,存在着卫生条件差,食物保管没按要求,聚餐食物没有留样或没按规定留样,食用野生动植物、熟食制品、菌类、海产品等现象,存在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隐患,农村自办宴席聚餐可能发生的风险已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的管理,最近几年我县每年都要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备案指导工作。聚餐举办者需提前2天将举办时间、餐次、地址、参加人数、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行政村(社区)进行备案。同时,为鼓励激励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积极性,县人民政府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每年财政投入元补助报酬。 二、我县农村自办家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状况较差。农村在举办家宴时因家庭状况不一样,普遍存在着场地规模参次不齐、卫生状况差、加工场所条件简陋等问题,厨房也没有任何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有些农村在举办家宴时家宴时也存在没有专门的厨房场所,甚至空地临时搭棚作为厨房。餐具消毒达不到“一冲、二洗、三消毒”的要求,蔬菜、生鲜及其他食品原料等的清洗由于条件所限达不到卫生要求,餐具乱堆乱放,存在着严重的食源性感染隐患。 (二)农村流动厨师文化水平整体较低,缺乏卫生意识,法制观念淡漠。农村流动厨师年龄普遍较大,文化层次低,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能回答简单的食品卫生问题,且都未经预防性健康检查,未取得健康证明。发生问题后,不服从管理,不配合调查,认为只是亲戚朋友之间的事,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无关。此外,由于自办家宴,举办人临时请来帮忙的邻居或亲朋好友,人员数量多,其健康状况、卫生意识、法制观念更令人担忧。 (三)村民消费观念较为陈旧。我县虽然多次出台了农村家宴的管理规范和办法,主要特点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即首先由举办业者向村、社区报告,而后根据家宴的不同规模,由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上门实施现场指导。由于群众对这一制度缺少理解,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甚至认为自家摆酒,不需要政府多管什么闲事,对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不愿主动申报接受指导,是导致举办家宴造成食物中毒的隐患所在。 (四)原料采购把关不严。农村家宴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采购,一般有三种途径,一种是自办家宴的主人亲自去采购,第二种是由自办家宴的主人提供菜单,由民间厨师去采购,第三种是由民间厨师自定菜单然后采购,在采购食品原料过程中安全隐患存在中问题。农村家宴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采购,由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及处于经济因素考虑,可能会采购一些来历不明、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其卫生质量无法保证。 (五)食品加工操作不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举办人通常至少提前一天购买,贮存时又达不到防腐、防交叉污染要求,采购的熟卤食品上桌前不加热,加工过程中生熟不分,所用的餐具、用具、容器不经任何消毒处理,隔餐的剩余食品再次食用前加热不彻底,甚至不回锅加热,制作完的熟食品到食用时的时间间隔过长,给微生物的大量繁殖提供了条件。 三、对农村家宴的监管建议 (一)加大农村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的推行力度。由于在农村因事办宴席是一种传统习俗,农民群众对实行聚餐报告指导制度自觉性不高,有的办宴者到镇政府路途远交通不便,农民群众办宴主动申报和接受监管的比较少。因此,各乡镇、行政村要克服坐等群众上门报告的工作态度,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村食品安全监督员要增强责任感,落实责任制,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主动掌握本村举办家宴情况,及时主动组织上门跟踪服务,提供卫生咨询,加强宴席动态管理,从菜单的审核、原料的采购与储存、餐饮具的消毒、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冷菜制作卫生、留样等给予全面的指导,及时发现并消除食物中毒隐患,确保宴席卫生安全。同时要完善细节,做到:明确备案程序,明确聚餐须知,明确厨师须知,明确基本卫生设施和餐饮器具卫生要求,明确食品的采购、加工要求,明确聚餐卫生审查内容。二是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乡镇长、村主任为镇、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具体承担起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职责,扎扎实实推行农村人以上聚餐信息报告指导制度,落实奖励政策。 (二)完善监管网络建设。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是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户属地管辖原则,将管辖区域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过责任区,以全部管辖区域为监管网,以各监管片区为监管格,将日常检查监管工作纳入监管片区的职责范围,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村、到人的一种监管模式。 各镇要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领导行政村食品安全联络点,完善监管机制,明确“谁来管,谁来做”。一是要完善乡镇组织机构建设,明确机构职责,落实专门的办公场所、有牌子、有专职或兼职人员、有各项管理制度、有工作档案资料。二是加强村级食品专职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切实将监管触角向农村一线延伸。三是逐级落实责任,实行片区分片包干,落实片区有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初步构筑起“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食品网格化监管网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凡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流动厨师,由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进行登记,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督促其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明确农村家宴的事主和厨师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于事主举办监管规模内家宴拒不申报、厨师拒不进行健康检查和未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操办家宴,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四是农村家宴备案登记列入政府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建立覆盖辖区所有社区、行政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加强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的分析研判、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充分利用食品药品科普站,发挥好食品安全协管员的重要,积极宣传食品食品卫生知识,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有一个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家宴备案登记管理的时候,努力提高举办者和参加宴席客人的饮食安全意识,努力保障自身健康安全,要把群体性聚餐管理的目的意义,宴席制作卫生知识宣传到每一农家,增强广大自办宴席人员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接受食品安全协管的管理,确保宴席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还要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教育,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婚、寿、乔迁等庆祝活动。印发宣传知识小册子,宣传画报等多种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送到基层,让所有老百姓了解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知识,理解和支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增强食物中毒防范意识和常识。 (五)加大必要的经费投入。全县有农村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名,他们是最直接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和农村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的推行者,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督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工作报酬不多,全凭工作责任心开展工作,他们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卫生审查和指导,有时还要面对宴席举办者的不理解和不支持,工作十分辛苦,有的还倒贴交通通讯等费用。虽然,县政府年把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补助列入财政经费支出,但县财政没有专项列支,乡镇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补助只有通过其它渠道解决。因此,建议县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重点是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补助列入财政预算作为专项支出,乡镇也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奖励,确保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涉及广大农村群众健康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发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惠民工程,务必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只有不断提高整个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水平,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进步与稳定。 作者:四川省青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梁晓明 长按下方白癜风的专科中科白癜风新年优惠享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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