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成功打掉5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人员 微青川前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川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了贾兴明、郭成均、王晓军、王伟、刘韬5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贾兴明、郭成均、王晓军、王伟出于“哥们义气”,电话、口头邀约多人,争强好胜,在娱乐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在居民住宅区附近和交通要道口持械多次聚众斗殴,刘韬发泄心中不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受伤,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年7月5日,青川县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郭成均等人作出判决: 被告人郭成均,别名郭强,广元市青川县人,现住青川县乔庄镇,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伟,广元市利州区人,现住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北京路,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贾兴明,绰号“明娃子”,广元市青川县人,现住青川县乔庄镇茶树村,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王晓军,绰号“岁儿子”,广元市青川县人,现住青川县乔庄镇,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被告人刘韬,广元市青川县人,现住青川县凉水镇胜利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 该案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影响重大,社会反映强烈。对犯罪嫌疑人的审判,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END- 来源 县委政法委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qingchuanzx.com/qcxdl/83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