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川县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年实施方案 年,全县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以完善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政策落实为重点,深入实施“三大专项计划”,全面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助力精准脱贫计划圆满完成。根据《四川省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年实施方案》、《广元市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年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对象范围 全县36个乡镇年底农村低保对象人(包含建档立卡兜底保障对象),贫困残疾扶助对象人,持续扶持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中的社会保障扶贫对象。 二、年度目标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以户为单位,计算家庭总收入后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救助保障功能。从年1月起,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和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低保兜底人口全部脱贫。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善社会保险扶贫政策,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为人贫困残疾扶助对象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计划(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1.提高保障标准。结合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和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任务等情况,按照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制定发布我县农村低保标准。 2.核定补差金额。农村低保对象以户为单位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按差额发放低保补助金,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 3.落实分类施保。将扶贫对象中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不能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特困家庭列为A类(低保兜底保障)低保户;将扶贫对象中因重病、重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保障线,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能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困难家庭(以个人申请纳入低保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列为B类低保户。对A类、B类家庭进行重点救助,在补差救助的基础上,分别按不低于保障标准的20%和10%增发分类施保金,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 (二)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落实政府代缴政策,按元/人.年的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实施贫困残疾人扶助计划(牵头单位:县残联、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发放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青川户籍残疾人中未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标准按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据实发放。 四、资金筹措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计划安排资金.48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34万元、县财政安排.14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计划安排资金万元,其中,省级资金万元,县财政排资金93万元。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计划安排资金44.65万元。 (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计划安排资金.84万元。 (五)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项目计划安排资金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70万元,县财政安排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将社会保障扶贫目标任务纳入到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健全和发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统筹协调机制和“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民政、人社、扶贫部门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将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切实落实分担资金额度,为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贫困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指导各乡镇正确处理好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的问题、农村低保覆盖面和贫困发生率的问题、兜底对象保障和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的问题,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三)强化动态管理。严格审核、审批、公示等程序,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开、公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残疾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加强信息核对,逐步实现低保信息系统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信息共享,确保信息数据完整、更新及时,形成应进则进、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 (四)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社会保障扶贫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将相关政策、标准、条件、程序等告知干部群众。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村(社区)要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和残疾人扶助对象情况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青川·扶贫白癜风治疗专科医院白癜风怎么治疗效果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