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专业医院 http://pf.39.net/bdfyy/bjzkbdfyy/190501/7107858.html 近日,青川县木鱼镇毛坝村境内发生一起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发生三辆车连环相撞,三车受损及三人受伤的典型交通事故。 据悉,事发时,李某某驾驶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沿国道由乔庄镇向木鱼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国道19公里米(木鱼镇毛坝村)时,因未与前方王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车距,发生追尾,随后导致王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宋某某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三车受损与三人受伤。 关于安全车距,相关法律条例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民警提示:在行车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与前车保持好必要的安全距离,以免发生追尾事故。具体方法包括看车距确认提示牌,不跟大车,恶劣天气要加大安全车距、学会点刹、不要超速等。比如:高速公路车道虚实分道线每组距离是15米,在正常行驶时应与前车保持7组左右的距离,速度低于km/h时,应至少保持4组以上的距离。也可以注意观察车距确认提示牌和车距确认辅助线。 来源:看广元APP、剑阁发布、网络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